丧礼礼金是亲友为表达对逝者的哀悼及对家属的慰问而赠送的金钱,其称谓因地域、习俗略有差异,常见的有以下几类:
帛金:最传统、正式的叫法,源于古代用丝织品(帛)作为礼物的习俗,后演变为金钱,寓意“财帛”相助,是对逝者的尊重与对家属的关怀。
奠仪:侧重仪式性,强调在葬礼这一特定场合赠送的礼金,通常用于正式场合或书面表达,体现对逝者的缅怀。
吊唁金/礼钱:直接表达哀悼之情,“吊唁”是对逝者的追思,“礼钱”则明确金钱属性,是日常口语中常用的称呼。
丧葬费用/治丧捐款:突出礼金的用途,用于补贴逝者丧葬过程中的费用(如棺木、场地、餐饮等),体现对家属实际困难的帮助。
哀思之资/生者之助:更具情感色彩,“哀思之资”强调对逝者的思念,“生者之助”则突出对家属生活的支持,符合现代人对情感传递的需求。
丧礼赔偿(丧葬费)的合理性分析
丧葬费是人身损害赔偿中的法定项目,其合理性可从法律依据、性质定位、功能区分三个层面理解:
法律依据充分:我国《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这一规定为丧葬费赔偿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支撑。
性质为财产损失弥补:丧葬费是对死者近亲属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财产损失的赔偿。尽管自然死亡时近亲属支付丧葬费是道德义务,但侵权行为导致死者“提前”死亡,使近亲属“提前”支出了这笔必然费用,造成了财产减少,故侵权人应承担赔偿责任。这与精神损害赔偿(抚慰精神痛苦)的性质不同,二者不能相互替代。
功能符合损失填补原则:侵权损害赔偿的核心是“损失填补”,丧葬费赔偿旨在弥补死者近亲属因办理丧葬事宜而产生的实际支出(如丧葬用品、场地租赁、餐饮等)。尽管定额化计算(六个月工资)可能与实际支出存在差异,但这一标准兼顾了操作性与公平性,符合我国司法实践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