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议婚:传统上,男十五六岁、女十七八岁时,由媒人“说媒”提亲。双方父母同意后,互换庚帖(书写男女双方生辰八字的红色书帖),并请算命先生“合八字”,若为“福命”则婚事初步定下。旧时还有属相忌讳,如“白马怕青牛、鸡猴不到头、蛇鼠如刀锉”等说法。
2. 定亲:又称“换大柬”,男家向女家送定礼(首饰、衣物、喜点等,多为4色或8色礼,由媒人带领用抬盒送往),女家回礼(靴、帽、衣料、文房四宝等)。换柬后,两家婚姻正式订立,不可悔约。
3. 送日子:选定吉日(俗称“看日子”),由男家向女家发出喜柬,邀请亲友赴宴。接到喜柬的亲友需带贺礼前来,为婚礼做准备。
4. 铺房:迎娶前一天,女方家长雇人用抬盒将嫁妆送往男方家中(贫富差异大,一般人家送衣服被褥,富有人家送锦衾罗帐、金银首饰等)。男方家中布置新房,大门贴喜字、挂彩绸,院内扎彩棚,设花堂(供奉天地诸神、福禄寿三星,摆放花瓶香烛)。
5. 迎娶:
方式:主要有三种——亲迎(新郎亲自去女家接新娘,多为有钱人家)、等亲(派兄弟或叔侄接新娘,生活富庶地区常用)、送亲(女家送新娘到男家,临沂、济宁、泰安等多采用)。
流程:迎亲队伍由新郎、迎亲女客、鼓乐队、花轿组成,轿内放“压轿童子”(父母双全的小男孩)、大公鸡,轿门贴“吉星高照”红符,执事扇写“小登科”。花轿到女家门前,需“三吹三打”(吹鼓手吹打三次)后新郎方可进入,向女方祖先和家长行礼。新娘由其兄弟用椅抬出(或“抱”上轿),意为“脚不沾娘家的土”,上轿后有“泼水”风俗(谓之“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迎亲队伍启程时,吹鼓手奏乐,沿途鸣放鞭炮。
6. 拜堂合卺:花轿到男家后,新娘下轿需“跨火盆”(象征日子红红火火),然后与新郎一同拜堂。拜堂顺序为“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之后新人共饮“合卺酒”(用同一葫芦分的酒,象征夫妻同甘共苦)。
二、婚后传统习俗
1. 上拜:婚后第二天,新娘需向祖先神位、公婆及长辈行“叩拜礼”(俗称“拜见礼”),长辈需赠予新娘钱币、首饰或衣料(有“新人不磕空头”之说)。
2. 送小饭:婚后第二天清晨,女方家长差新娘之弟或侄携食品到男家,先向男家家长道喜,再去新娘房内送食品(如饺子、面条),目的是看望新娘婚后情况。
3. 回门:婚后第三天清晨,新娘先去厨房“祭灶”(做饭菜侍奉公婆),而后与新郎同去娘家(新郎称为“贵客”,需向岳家祖先行叩头礼,再向长辈行礼)。当天日未落即回(谓之“躲瞌睡”)。此后还有“六日遛腿”(第六天再去娘家)、“九日回门”“十二日回门”,新娘1人可在娘家住1夜(部分地区需1个月后“住对月”,并将裁好的衣料带回娘家给新郎做裤子)。
三、传统禁忌
1. 时间禁忌:忌农历七月、六月完婚(七月为“鬼月”,六月有“半月妻”之意)。
2. 行为禁忌:新娘结婚当天所穿礼服忌有袋口(以免带走娘家财运);新娘不可躺下(否则有“一年到晚都病倒床上”的说法);姑嫂均要回避送新娘(“姑”与“孤”同音,“嫂”与“扫”同音,均为不吉利)。
3. 其他禁忌:订婚当天,宾客不可煽扇子(有“拆散”之意);新婚4个月内,忌参加任何婚丧喜庆(避免“冲喜”)。
四、现代婚俗创新
近年来,山东各地推动婚俗改革,倡导“喜事新办、简办”:
文明实践婚礼:青岛建成118处“新时代文明实践结婚礼堂”,为新人提供“婚纱摄影+礼堂仪式+酒店餐饮”一条龙服务,免费举办婚礼仪式,省心省钱。
集体婚礼:淄博、日照等地举办县镇级集体婚礼,利用景区、文化广场等场地,让新人共享简约而难忘的婚礼。
移风易俗宣传:临清市组织“义务红娘”志愿队(154人),通过入户宣讲、短视频等方式宣传简约婚礼,引导新人减少婚车、婚宴数量;宁津县编排移风易俗“三句半”,用生动表演破解“面子婚嫁”困局,当地婚礼简办率达85%。
婚俗文化传承:烟台市芝罘区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婚俗文化展厅,展现婚嫁礼仪、彩礼、结婚证件的时代变迁,倡导“重登记、轻婚礼、崇节俭”的婚俗新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