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京(1047—1126),字元长,福建路兴化仙游(今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枫亭镇东宅村)人,北宋末年权相、书法家,历经神宗、哲宗、徽宗、钦宗四朝,因祸国殃民被列为“北宋六贼”之首。
一、仕途沉浮:从地方官到四起四落的宰相
蔡京早年通过科举入仕,熙宁三年(1070年)进士及第,历任钱塘尉、舒州推官、中书舍人等职。元丰八年(1085年),神宗去世后,司马光执政恢复差役法,蔡京在五天内将其推行至辖区,虽得司马光赞赏,却因“怀奸邪、坏法度”被弹劾,先后被贬至成德军、瀛州、成都等地。哲宗亲政后(1093年),蔡京被召回朝廷,任户部尚书,但因与章惇等权臣不和,仕途受阻。元符二年(1100年),哲宗驾崩,徽宗即位,蔡京因与宦官童贯交结,被重新起用。崇宁元年(1102年),在曾布等支持下,蔡京拜相(右仆射),此后四次任相,累计达十七年之久。
二、专权手段:假托“绍述”、结党营私与控制朝政
蔡京上台后,假借“绍述”(继承神宗、哲宗新法)名义,掌握大权。他在尚书省设讲议司,自任提举,任用亲信吴居厚、王汉之等为僚属,重要国事(如宗室、冗官、国用、盐泽、赋调等)均由其党羽决策,架空朝廷中枢。为打击异己,蔡京以“元祐党人”为名,将司马光、苏轼、黄庭坚等309人列为“奸党”,在文德殿门前立石碑,亲自书写碑文,发布至各地;其子孙也被禁锢,不得在京城及附近做官。蔡京提拔童贯为节度使,此后杨戬、梁师成、谭稹等宦官均沿袭此例,打破了“内侍不得干政”的祖宗法度;他还通过增设“四辅”(澶、郑、曹、拱州)屯兵、增加禁军巡夜赏赐等方式,收买人心,巩固权势。
三、祸国政策:敛财扰民与加速王朝衰败
蔡京主政期间,推行了一系列敛财政策,加剧了社会矛盾。他改革币制,铸当十大钱,导致货币贬值、物价飞涨,富商大贾一朝破产,甚至赴水自尽;更改盐钞法,废除旧盐钞,使拥有数十万缗的商人瞬间沦为乞丐。他推行方田均税法,名义上是均摊赋税,实则骚扰百姓,导致民不聊生。为满足徽宗的奢侈需求,蔡京支持花石纲之役,派遣官员到江南搜刮奇花异石,运往京城汴京(今河南开封),耗费巨万,百姓苦不堪言。他还扩大社会救济规模,设立居养院(收养孤寡老人)、安济坊(治疗贫病百姓)、漏泽园(安葬无名尸体),虽属得民心之举,但并未缓解社会矛盾,反而因财政负担加重了百姓苦难。
四、历史结局:被贬岭南与“六贼之首”的骂名
靖康元年(1126年),金兵南下攻宋,蔡京因祸国殃民被宋钦宗放逐岭南,先后被贬至崇信军、庆远节度副使,最终流放到韶、儋二州(今广东韶关、海南儋州)。在流放途中,蔡京病死于潭州(今湖南长沙),结束了其罪恶的一生。北宋灭亡后,蔡京被定性为“六贼之首”,其家族成员也遭清算:长子蔡攸被赐死,次子蔡翛被流放,其余子孙均被贬至边远州郡。宋孝宗继位后,虽为蔡京恢复名誉并追赠鲁国公,但他的历史骂名始终未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