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分是二十四节气中的第四个节气,其由来融合了天文观测、古时历法制定与自然规律,核心内涵是“昼夜平分”与“平分春季”,承载着古人对自然节律的精准认知与敬畏。
1. 天文意义:昼夜均而寒暑平
春分的本质是太阳直射赤道的天文现象。每年公历3月20日或21日,太阳运行至黄经0度(春分点),此时全球昼夜持续时间几乎相等(各约12小时),南北半球昼夜平分。这种平衡状态仅在春分、秋分两天出现,因此“分”字既指昼夜的均分,也象征阴阳的调和——《春秋繁露·阴阳出入上下篇》明确记载“春分者,阴阳相半也,故昼夜均而寒暑平”。
2. 古时历法:从“羲仲宾日”到二十四节气雏形
春分的确定可追溯至四千多年前的上古时期。据《尚书·尧典》记载,帝尧命羲仲、羲叔、和仲、和叔四人分驻东、西、南、北四方,通过观测星象判定季节。其中,羲仲前往东方嵎夷旸谷(今山东威海文登一带),每日清晨迎接日出,记录日出日落时间及日月星辰运行轨迹,最终以“昼夜平分之日”确定为春分,成为二十四节气的重要节点。这一过程被称为“羲仲宾日”,为后世二十四节气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3. 古籍记载:从“二月中”到“九十日之半”
汉代以前,春分的名称与含义已在古籍中明确。《月令七十二候集解》提到“二月中,分者半也,此当九十日之半,故谓之分”,指出春分是春季(立春至立夏)三个月的中点,平分了春季;《明史·历一》则从天文角度补充:“分者,黄赤相交之点,太阳行至此,乃昼夜平分”。这些记载共同完善了春分的定义,使其成为兼具天文属性与季节特征的节气。
4. 文化演变:从“日中”到“仲春之月”
古时春分还有“日中”“日夜分”“仲春之月”等别称。“日中”强调昼夜均分的特征,“日夜分”突出昼夜时长相等,“仲春之月”则体现了其在春季中的核心位置。这些名称不仅反映了古人对春分的细致观察,也融入了对自然的诗意表达,成为传统文化中“天人合一”思想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