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婚并非法律强制要求的结婚年龄,而是国家对晚于法定婚龄结婚的提倡性、鼓励性政策。其核心是在法定婚龄基础上适当推迟初婚年龄,以配合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等政策目标。
二、晚婚的法定年龄标准
根据我国长期以来的计划生育政策及司法实践,晚婚的年龄界限为:
男性:年满25周岁(比法定婚龄22周岁迟3年);
女性:年满23周岁(比法定婚龄20周岁迟3年)。
需强调的是,晚婚需满足“初婚”条件,即男女双方均为首次结婚,若一方或双方为再婚,则不符合晚婚认定。
三、晚婚政策的演变
1. 传统规定:过去《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相关地方条例明确将“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初婚”界定为晚婚,并配套晚婚假等奖励措施(如广东原规定晚婚增加10天婚假)。
2. 政策调整:2015年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删除了“晚婚晚育应予鼓励”的条款,随后各地陆续修订地方计生条例,取消了晚婚假的强制性规定。但目前“晚婚”的年龄标准仍被社会普遍沿用,作为倡导合理生育间隔的参考。
四、晚婚的法律意义
尽管晚婚不再享受法定奖励,但其仍具有积极意义:
缩短妇女生育期,降低生育率;
拉长两代人间隔,缓解人口压力;
让青年有更多时间投入学习、工作,提升自身素质,为优生优育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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