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实权人生幸福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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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实权与人生幸福的关联:边界与内核的平衡

“掌握实权”通常被视为实现人生幸福的重要支撑,但真正的幸福并非单纯来自权力的大小,而是权力的正当使用、对生活的自主掌控以及权力背后的责任与价值实现。这三者共同构成了“掌握实权”与“幸福美满”的逻辑链条。

一、权力运行的边界:法治与为民是幸福的“防护栏”

掌握实权人生幸福美满

掌握实权的前提是“依法用权”,即权力运行必须遵循法律轨迹,按规则、制度行使。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权为民所用”——知民之所思、察民之所虑、解民之所需,关心群众温饱冷暖,做群众的“知心人”。要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避免权力滥用。唯有如此,权力才能成为造福人民的工具,而非谋取私利的手段,从而为幸福奠定合法、可持续的基础。

二、掌控感:幸福的“稳定器”

幸福的本质是“内在可控”——即对自身选择、情绪和行动的主动权。这种掌控感不依赖于权力大小,而是源于自主选择的自由(如职业方向、生活节奏、兴趣爱好的自主决定)、情绪调节的能力(理性疏导挫折、聚焦解决方案)以及小目标的实现(完成可落地的小事,积累“我能做到”的信心)。即使是基层普通人,若能掌控自己的生活节奏(如自主安排时间、决定日常事务),也能感受到强烈的幸福;反之,若失去对生活的掌控(如被他人过度安排、无法决定自己的选择),即使拥有权力,也可能陷入迷茫与焦虑。

三、权力的责任:幸福的“升华器”

权力的本质是责任,正确用权能造福百姓、成就自己。对党员干部而言,“老百姓的幸福就是的事业”,为人民服务是个人最大的幸福。当权力与党和人民利益紧密结合,为事业忙碌、为人民奔波时,人生价值得以实现,心胸会变得开阔,即使工作辛苦、生活清苦,也能无怨无悔、充实度过。反之,若以权谋私,虽能获得短暂的物质或地位满足,但终将被围猎、寻租,既祸害群众,又误了自己,更谈不上幸福。

四、权力的“双刃剑”:警惕幸福的“腐蚀剂”

权力虽能带来一定的幸福感(如实现目标、获得尊重),但这种幸福感并非持续——权力的维持需要不断投入资源,滥用权力会导致腐败、社会不满等负面影响,反而侵蚀幸福。相比之下,内在掌控感与情感联结(如深度亲密关系、适度社会联结、利他行为)才是幸福的更稳定来源。权力应成为强化这些联结的工具(如用权力为群众办实事、帮助他人),而非追求个人幸福的唯一途径。

综上,“掌握实权”与“人生幸福美满”的关联,不在于权力的大小,而在于权力的正当使用、对生活的自主掌控以及权力背后的责任与价值实现。唯有把握好权力的边界,坚守为民服务的初心,才能让权力成为幸福的“助力器”,而非“腐蚀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