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至三庚便数伏”是我国传统历法中确定三伏天(一年中最热时段)起始日期的核心规则,其中“三庚”指从夏至日当天开始,按干支纪日顺序向后数,遇到的第3个带有“庚”字的日期;“数伏”即标志着初伏的开始。具体来说:
初伏:夏至后第3个庚日为初伏之一天,持续10天;
中伏:夏至后第4个庚日为中伏之一天,持续时间取决于后续立秋时间(若夏至到立秋之间有4个庚日,中伏为10天;若有5个庚日,中伏为20天);
末伏:立秋后第1个庚日为末伏之一天,持续10天。
这一规则的底层逻辑是古人通过“干支纪日法”(用10天干与12地支组合记录日期)结合“五行生克”理论(夏属火、庚属金,火克金,金需“伏藏”)确定伏日,反映了古人对夏季气温变化的规律性。
“一庚”对应的天数
“一庚”指相邻两个“庚日”之间的间隔,固定为10天。这是因为“干支纪日法”中,天干(甲、乙、丙……癸)有10个,地支(子、丑、寅……亥)有12个,两者按顺序两两组合成60种不重复的日期(称为“六十甲子”),因此每过10天,天干会循环一次,必然出现一个新的“庚日”。
例如,若某年夏至日是“庚子日”,则10天后为“庚寅日”(第2个庚日),再过10天为“庚辰日”(第3个庚日,即初伏之一天),依此类推。这种固定间隔确保了伏日计算的规律性,但也因每年夏至日的干支不同,导致入伏日期每年有所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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