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亲人数:传统习俗中,送亲人数需遵循“去单回双”的原则(即女方送亲为单数,男方接亲也为单数,两者相加为双数),寓意新人婚后“成双成对、和和美美”。具体人数通常为515人(如男方接亲5人,女方可送5人或7人,凑成10或12人),具体需与男方家协商确定。
核心送亲人选:
男性长辈:优先选择新娘的舅父、叔伯或伯父等直系男性长辈(若无直系叔伯,则选最亲、最近的旁系长者)。这类人选需“举止大方、有权威地位”,能在送亲过程中代表女方家庭维护新娘权益。
男性平辈:若新娘有亲弟兄、堂兄弟或表兄弟,也可作为送亲成员,体现娘家人对新娘的支持与陪伴。
注意事项:部分地区有“姑嫂不送亲”的禁忌(“姑”谐音“孤”,“嫂”谐音“扫”,被认为不吉利),需避免邀请新娘的亲姐姐、亲妹妹参与送亲。
离婚的人能否参与送亲
法律层面:离婚并不剥夺个人参与亲属婚礼的权利,送亲属于民间习俗活动,法律未对离婚者的参与作出禁止性规定。
传统习俗层面:部分地区的传统观念认为,离婚、寡妇等“婚姻状态不完整”的人参与送亲,可能将“霉运”带给新人,影响其婚后生活。这类人群通常被排除在送亲队伍之外。
现代实际情况:随着观念开放,越来越多家庭不再严格遵循传统禁忌,更注重“情感表达”。若离婚者与新人关系亲密(如新娘的母亲或姑姑),且新人及双方家庭不介意,其参与送亲是可行的。但需提前与男方家沟通,尊重当地习俗,避免引发不必要的矛盾。
需注意的是,具体要求因地域、家庭而异,建议提前与新人及双方父母确认,确保符合彼此的期待与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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