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记者节的固定日期:每年的11月8日是中国记者节,这是经国务院正式批复的行业性节日,自2000年起正式实施。
日期的确定背景与过程:新中国成立前,新闻界曾有“9月1日记者节”的传统(1934年由杭州记者公会倡议,纪念1933年国民颁布《保护新闻工作人员及维护舆论机关》命令)。1949年政务院颁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虽明确“记者节”,但未确定具体日期,导致长期未统一庆祝。1999年,新修订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再次列入“记者节”,中国记协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以自身成立日(1937年11月8日,以范长江为首的左翼新闻工作者在上海成立中国青年记者协会,此为记协前身)作为记者节日期,2000年8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
记者节的性质与意义:记者节是中国仅有的三个行业性节日之一(其余两个为教师节、护士节),属于不放假的工作节日。其设立旨在确认新闻从业者的社会地位,激励广大新闻工作者继承“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的优良传统,为正义事业呼吁、为时代前行呐喊,做好党和人民的耳目喉舌。
补充说明:世界上部分国家也有类似的记者节或新闻节,如前苏联的“出版节”(5月5日,纪念《真理报》创刊)、韩国的“新闻节”(4月7日,纪念《独立新闻》创办)、匈牙利(1990年前)的“记者节”(12月7日,纪念《红色权利报》诞生),但中国记者节的日期具有鲜明的本土历史脉络与行业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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