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的部首和结构 肉的构造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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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首:“肉”是汉语通用规范一级字,其部首为肉(独体字部首)。

结构:“肉”为独体结构,总笔画6画,笔顺编码为253434(竖、横折钩、撇、点、撇、点)。隶变后,“肉”作为偏旁的字(如“肌”“肝”“肚”)多与“月”字混同,但“肉”本身仍保留独体形态。

“肉”的构造(本义与引申)

肉的部首和结构 肉的构造怎样

1. 本义:供食用的动物肉

“肉”的初文为象形字,甲骨文像动物肉块横放之形,西周时期字形中像肌肉纹理的部分繁化作两笔,春秋以后逐渐转为纵势,最终演变为今字。《说文解字》明确记载:“肉,胾肉。象形。”段玉裁注:“胾,大脔也,谓鸟兽之肉。”早期文献中,“肉”多指禽兽的肉,如《左传·隐公元年》“公赐之食,食舍肉”、《孟子·梁惠王上》“七十者可食肉矣”,均指供人食用的动物肉。

2. 引申义

人的肌肉、脂肪和皮肤统称:《管子·水地》“五藏已具,而后生肉”、《庄子·至乐》“为子骨肉肌肤”,此处“肉”指人的肌肉、脂肪及皮肤组织,后专指肌肉(如“肌肉”一词中的“肉”)。

蔬菜瓜果的可食部分:汉代以后,“肉”引申为植物可食部分,如蔡邕《为陈留太守上孝子状》“嚼枣肉以哺之”,指枣子的果肉;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果肉”“瓜肉”均用此义。

中间有孔的环状体周边:《尔雅·释器》“肉倍好谓之璧”,其中“肉”指玉璧的边(“好”指中间的孔),后泛指中间有孔的环状物周边,如秤权的“肉”(环状体部分)。

形容词用法:由本义引申出“不脆不酥”(如“肉瓤儿西瓜”)、“性子慢、动作迟缓”(如“肉脾气”)、“乐声洪美”(如《史记·乐书》“宽裕肉好”)等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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