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确定的首批46个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城市(按行政区域分类整理):
一、直辖市
北京、天津、上海、重庆

二、河北省
石家庄、邯郸
三、山西省
太原、呼和浩特
四、辽宁省
沈阳、大连
五、吉林省
长春、哈尔滨
六、江苏省
南京、苏州
七、浙江省
杭州、宁波、合肥、铜陵
八、福建省
福州、厦门
九、江西省
南昌、宜春
十、河南省
郑州
十一、山东省
济南、泰安、青岛
十二、湖北省
武汉、宜昌
十三、湖南省
长沙
十四、广东省
广州、深圳
十五、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海口
十六、四川省
成都、广元、德阳
十七、贵州省
贵阳
十八、云南省
昆明
十九、西藏自治区
拉萨、日喀则
二十、陕西省
西安、咸阳
二十一、甘肃省
兰州
二十二、青海省
西宁
二十三、宁夏回族自治区
银川
二十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
上述城市作为全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先行试点,需在2020年底前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为后续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推开垃圾分类奠定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