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际来历
源于19世纪80年代美国工人争取八小时工作制的斗争。1886年5月1日,以芝加哥为中心,约35万工人举行大罢工与示威,要求改善劳动条件、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其后在1889年7月,第二国际在巴黎代表大会上决定将每年5月1日定为国际劳动节,并在1890年5月1日组织首次国际性纪念活动,形成全球性工人团结的象征。
二、意义
纪念与传承:纪念工人阶级通过集体行动争取合法权益的历史,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强调“劳动光荣、创造伟大”。
权益与保护:推动落实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与劳动保护,倡导“体面劳动”,包括合理工时、工资增长、安全健康与社会保障等制度建设。
社会与团结:成为各国劳动者表达诉求、开展集会与游行的重要日子,体现社会公平与团结的价值追求。
三、中国何时开始过劳动节
早期传播:1918年,一些革命知识分子在上海、苏州等地散发介绍“五一”的传单,开始向社会宣传这一节日。
首次大规模纪念:1920年5月1日,北京、上海、广州、九江、唐山等工业城市的工人举行大规模游行与集会,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有组织的“五一”纪念活动。
法定确立:1949年12月23日,中央人民政务院通过《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将5月1日定为法定劳动节,全国放假1天;1950年5月1日,新中国迎来成立后的第一个“五一”国际劳动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