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记者节的日期是每年的11月8日,是国务院正式确立的行业性节日之一,与护士节、教师节、医师节等同属中国仅有的四个行业性节日。
日期的确定背景
1937年11月8日,以范长江为首的左翼新闻工作者在上海山西南路200号南京饭店成立“中国青年新闻记者协会”(中国记协的前身)。这一组织是中国领导下的新闻界统一战线,在抗战时期发挥了传递信息、凝聚民心的重要作用,其成立日被视为新闻工作者的“精神起点”。
新中国成立后,1949年12月23日政务院颁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虽提及“记者节”,但未明确具体日期,导致长期以来新闻从业人员未统一庆祝。1999年,新修订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再次将记者节列入,但仍需确定具体日期。
2000年1月,中国记协向国务院提交《关于确定“记者节”具体日期的请示》,经中宣部、国务院批复,同意以中国记协的成立日——11月8日作为记者节。同年8月,国务院正式批复确认,2000年11月8日成为新中国之一个法定记者节。
节日意义
记者节的确立,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新闻工作者的关怀与重视,旨在激励广大新闻人继承“爱国、进步、责任、担当”的优良传统,坚守“记录时代、传播真相、服务人民”的职业初心,为推动社会进步、弘扬正能量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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