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房子租不得 哪些房子不可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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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加建夹层、扩建阳台、在楼顶搭建阳光房等违法建筑,因未取得合法规划许可,随时可能被执法部门,承租人居住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二、安全标准不达标房屋

1. 不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房屋,如承重墙体、梁柱等关键部位开裂、倾斜或明显变形,存在坍塌风险;电路老化、私拉乱接电线,易引发火灾;逃生通道堵塞,无法应对火灾、地震等突 *** 况。

哪些房子租不得 哪些房子不可租

2. 未经过竣工验收或无法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的房屋,权属及质量无法确认,承租人可能面临“房财两空”的风险。

三、改变使用性质房屋

房屋规划用途为办公、商业、工业等非居住用途,但实际用于居住的,如“loft”公寓未取得住宅性质审批,此类房屋消防、水电等配套设施未按居住标准设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四、违规分割出租房屋

通过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如客厅打隔断)分割出租,或出租原设计为厨房、卫生间、阳台、地下储藏室、车库等非居住空间的,会降低房屋通风、采光及消防疏散能力,违反《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规定。

五、不符合人均居住面积标准房屋

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低于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规定的标准(如部分地区要求人均不低于5平方米),或单间租住人数超过规定上限(如12平米卧室居住3人),易导致居住拥挤、消防隐患增加。

六、政策性住房及权属争议房屋

1. 城市公有房屋、共有产权住房、2008年以前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其出租需符合国家及当地政策规定(如共有产权房需取得共有权人同意),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出租。

2. 权属有争议(如夫妻离婚后未分割房产、继承纠纷未解决)、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书面同意、已被法院或行政机关查封限制权利的房屋,出租行为无效,承租人可能面临房屋被收回的风险。

七、其他禁止情形

1. 抵押房屋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出租的,抵押权人有权主张租赁合同无效,影响承租人居住。

2. 通过“高收低租”“长收短付”等模式运营的长租公寓,可能存在资金链断裂、“暴雷”风险,导致承租人无法继续居住。

3. 存在甲醛等有害气体超标、“串串房”(新装修但价格远低于市场价)等空气质量问题的房屋,易危害承租人身体健康,建议入住前进行专业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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