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日是9月3日,这是中国为纪念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而设立的重要法定纪念日,承载着中华民族从苦难走向复兴的历史记忆,彰显了中国人民反抗侵略、捍卫和平的坚定立场。
一、纪念日的确立过程
1945年9月2日,日本在东京湾美国“密苏里”号战列舰上正式签署无条件投降书,标志着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取得最终胜利。次日(9月3日),当时的国民下令举国庆祝3天,并将9月3日定为“抗战胜利纪念日”(国定纪念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12月23日,中央人民政务院公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曾将8月15日定为“抗战胜利纪念日”,但1951年8月13日,政务院发布通告修正为9月3日,理由是“日本实行投降,系在1945年9月2日日本签字于投降条约以后”,9月3日更符合战争正式结束的法律程序。1999年,国务院修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延续了9月3日为抗战胜利纪念日的规定。2014年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关于确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的决定》,以国家立法形式正式确认9月3日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明确“每年9月3日国家举行纪念活动”,进一步强化了纪念日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纪念日的历史背景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是近代以来中国反抗外敌入侵持续时间最长、规模最大、牺牲最多的民族解放斗争。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中国人民在白山黑水间奋起抵抗,揭开了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序幕;1937年“七七事变”后,中国进入全民族抗战阶段,开辟了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东方主战场。在这场战争中,中国军民以伤亡超过3500万人的巨大牺牲,彻底打败了日本军国主义侵略者,洗刷了近代以来“屡战屡败”的民族耻辱,重新确立了中国在世界上的大国地位,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三、纪念日的核心意义
设立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核心在于铭记历史、缅怀先烈、珍爱和平、开创未来。一方面,要牢记中国人民为抗战胜利付出的惨痛代价,缅怀在战争中英勇献身的英烈(如杨靖宇、赵一曼、左权等)和所有为抗战胜利作出贡献的人们,传承“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抗战精神;要彰显中国作为反法西斯战争战胜国的地位,表明中国坚决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警示世人警惕军国主义复活,维护二战胜利成果和战后国际秩序。纪念日也是凝聚民族精神、激发爱国热情的重要载体,激励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共同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