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用药“黑名单”(重点禁用/慎用药物整理)
一、儿童禁用/慎用药物(核心风险:肝肾功能损伤、成瘾性、严重过敏)
1. 小儿氨酚烷胺颗粒:1岁以下婴儿禁用。含抗流感病毒成分“金刚烷胺”,对1岁以下儿童肝、肾功能发育不完善,易造成药物损伤。
2. 复方感冒药(如泰诺、白加黑儿童版):2岁以下儿童慎用。成分复杂(含对乙酰氨基酚、伪等),易导致成分过量,增加肝损伤、心率加快等风险。
3. 牛黄解毒片:6岁以下儿童禁用。传统中药,含雄黄(砷)、朱砂(汞)等毒性成分,儿童肝肾功能弱,易引起重金属蓄积中毒。
4. 强力枇杷露:18岁以下禁用。含可待因(中枢性镇咳成分),有成瘾性,过量可抑制呼吸,儿童咳嗽需用更安全的右美沙芬等替代。
5. 尼美舒利:12岁以下儿童禁用。非甾体抗炎药,可引起严重肝损伤(如转氨酶升高、肝衰竭),儿童代谢能力弱,风险更高。
6. 安乃近:18岁以下禁用。老牌退烧药,可导致粒细胞缺乏症(致命性血液病)、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多国已禁用,国内明确限制儿童使用。
7. 左氧氟沙星:18岁以下禁用。喹诺酮类抗生素,会阻碍骨骼生长(影响软骨发育),儿童骨骼处于生长期,禁用。
二、2025年药品质量“黑榜”(不合格/禁售产品)
1. 泻立停(颠茄磺苄啶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取消其合法身份(复方制剂,含磺胺甲噁唑、甲氧苄啶、颠茄流浸膏)。磺胺类成分易引起过敏、肝肾功能损伤,且细菌对其耐药性高(痢疾杆菌、大肠杆菌等常见菌对其不敏感);颠茄类成分可引起口干、视力模糊、便秘等不良反应。
2. 6批不合格药品:山东省市场监管局2025年第2期抽检发现,山东键心堂中药饮片、青岛金峰制药等企业的6批次药品不合格,涉及炙甘草(含量测定不合格)、茜草(性状不符)、化瘀消痔丸(可见异物)、麸炒枳实(水分超标)等,已采取查封、扣押、召回等措施。
三、麻精类药品滥用“黑名单”(易成瘾、危害大)
1. 依托咪酯:2023年列入第二类 *** ,非法用于等产品。属咪唑类静脉药,大剂量吸食可引起呼吸暂停、昏迷,甚至死亡;长期使用会导致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肌痉挛等。
2. 右美沙芬:2024年列入第二类 *** ,含该成分的止咳糖浆(如“强力枇杷露”)滥用风险高。大剂量服用可引起大脑损伤、意识丧失、心律不齐,甚至出现攻击、自杀等精神症状。
3. :属类中枢性镇痛药,复方制剂(如缓释片)列入第二类 *** 。过量使用可导致成瘾、癫痫发作、呼吸抑制(严重时可致死),长期使用突然停药会出现戒断症状(出汗、寒战、恶心等)。
四、中药注射剂安全警示(重点:严重过敏反应)
炎琥宁注射剂:国家药监局要求修订说明书,新增“黑框警告”(严重过敏反应可致死亡),明确标注“6岁及以下儿童禁用”。用于病毒性肺炎、上呼吸道感染,常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呼吸困难、皮疹等,需在具备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
五、家庭用药通用禁忌(避免踩坑)
1. 抗生素滥用:阿莫西林、头孢等抗生素为处方药,仅对细菌感染有效(如细菌性感冒、肺炎),对病毒性感冒、流感无效。滥用会导致细菌耐药性,真正需要时(如重症感染)无药可用。
2. 重复用药:复方感冒药(如泰诺、白加黑)成分相似(均含对乙酰氨基酚),同时服用多种易导致对乙酰氨基酚过量(每日超过2g可引起肝损伤),需仔细查看说明书成分。
3. 忽视有效期:定期清理药箱(建议每半年1次),过期药品(如过期阿司匹林、头孢)可能发生化学变化(如分解出有毒物质),服用后不仅无效,还可能引起中毒。
4. 随意用成人药:儿童肝肾功能未发育完全,成人药(如阿司匹林、布洛芬)需减量使用,但“减半”等经验用法不安全,应选择儿童专用剂型(如滴剂、混悬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