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六六”教师节(1931年起)
1931年5月,教育界知名教授邰爽秋、程其保等联络京、沪教育界人士,发起设立“六六”教师节(又称“双六节”),并发表《教师节宣言》,明确提出“改善教师待遇、保障教师工作、增进教师修养”三大目标。这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教师节,虽未得到当时的官方承认,但在全国各地产生了一定影响,部分学校和教育界人士自发举行纪念活动。
2. “八二七”教师节(1939年起)

1939年,为巩固统治、笼络知识分子,决定以孔子诞辰日(农历八月二十七)为教师节,并颁发《教师节纪念暂行办法》,要求各地举行纪念仪式、表彰优秀教师。但因日寇入侵、国土沦陷,该教师节未能在全国广泛推行,仅在部分未沦陷地区象征性开展活动。
3. “五一”教师节(1951年起)
195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中华全国总工会共同商定,将“五一国际劳动节”同时作为教师节,意图将教师纳入劳动人民范畴,体现“脑力劳动也是社会劳动”的理念。但由于“五一”本身是全民性节日,缺乏教师职业特色,加上宣传不足,这一教师节逐渐流于形式,最终销声匿迹。
4. “九十”教师节(1985年起至今)
1984年12月,北京师范大学校长王梓坤教授率先倡议设立教师节,引发社会广泛关注。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正式通过决议,将每年9月10日定为教师节。选择这一日期的原因包括:新学期伊始,便于新生入学时开展尊师教育;9月全国性节日较少,利于集中组织活动、营造尊师氛围。这是我国现行且延续至今的教师节,旨在提高教师地位、弘扬尊师重教传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