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珅(1750—1799),钮祜禄氏,字致斋,满洲正红旗人,清乾隆年间权臣,以“巨贪”之名成为中国历史上更具代表性的腐败分子之一。他的罪行不仅加剧了清朝由盛转衰的进程,更成为后世对“权力腐败”的典型警示。
一、贪腐规模:空前绝后的“财富帝国”
和珅的贪腐程度远超常人想象。据史料记载,其家产包括黄金32000余两、白银200余万两、当铺10余家(资本超10万两)、土地1266顷及大量珠宝、古玩、字画(如珍珠手串200余串、大珠比御用冠顶更大)。据《庸庵笔记》估算,和珅家产约值8亿两白银,而清廷当时年财政收入仅7000万两,其贪腐金额相当于清15—20年的岁入,故民间流传“和珅跌倒,嘉庆吃饱”的谚语。
二、权力滥用:从“侍卫”到“二皇帝”的专权之路
和珅出身贫寒,因仪表俊雅、精通满汉蒙藏四种文字及善于迎合乾隆旨意,23岁便晋升为御前侍卫,随后在短短6年内升至户部尚书、军机大臣,成为乾隆晚期最有权势的大臣。他在朝中专擅跋扈:扣压军报(如甘肃苏四十三起义军报)、篡改谕旨(乾隆病重时,他胆敢口称“不如撕去”另行拟旨)、结党营私(保列姻亲苏凌阿为大学士、提拔家教吴省兰等为卿阶)、僭越皇权(住宅仿宁寿宫制度、园寓媲美圆明园蓬岛瑶台),甚至被时人称为“二皇帝”。
三、吏治败坏:带动官场“集体腐败”
和珅的贪腐行为严重破坏了清朝吏治。他利用职权收受贿赂,卖官鬻爵,导致“官以贿得,政以贿成”的局面。许多官员为求升迁或保命,不得不向他行贿,甚至连皇亲国戚(如和孝固伦公主的驸马丰绅殷德)也参与其中。这种“上行下效”的腐败风气,使清朝官场充斥着小人,行政效率低下,百姓负担加重。
四、历史结局:嘉庆帝的清算与警示
乾隆帝驾崩(1799年)后,嘉庆帝迅速对和珅动手。正月十三,嘉庆帝宣布和珅20条大罪(包括泄露机密、僭越礼仪、贪污敛财等),将其革职下狱。正月十八,和珅被赐自尽,结束了其29年的专权生涯。抄家所得被充公,用于弥补清廷财政亏空(如川陕楚豫灾民抚恤),但清朝的腐败根基并未彻底根除,反而因和珅的倒台暴露了制度性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