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与节气核对
对应公历:2026年4月5日(星期日),农历二月十八。
当日性质:为二十四节气中的清明,并非春分(春分在3月20日)。清明为国家法定节假日,部分单位/城市有4月4–6日放假安排,出行与聚会较为便利。
民俗黄历的宜忌
以“宜忌”条目看,当天多被标注为:宜祭祀、祈福、求嗣、开光、解除、拆卸、修造、动土、安床、开市、交易、立券、栽种、纳财、入宅、移徙、安葬、出行;忌嫁娶、出行、安床。多数版本未出现“求婚”条目,通常不作明确吉凶判定。另有版本将“嫁娶”列为忌,但同样未单列“求婚”。从民俗黄历角度,求婚一般可用,但若介意“嫁娶”为忌,可避开当日或改用“订盟/订婚”表述并选临近吉日。
是否适合求婚的判断与替代方案
适合求婚的情形
更看重“春分”的寓意(昼夜等长、象征平衡与开始),且不在意当日“嫁娶”为忌的黄历标注。
当天为清明假期,亲友更易到场,氛围与记忆点兼具;仪式从简(公园/餐厅/家里),以真诚与私密为重。
建议改期的情形
家中长辈非常看重传统择日,或对“嫁娶”为忌较为介意。
计划同日进行“订婚/领证/见家长”等连串大事,希望一并使用“吉日”标签。
临近更稳妥的吉日参考(均农历二月、靠近清明,且“宜订婚/嫁娶”)
二月初四(3月22日):宜订婚、嫁娶
二月十一(3月29日):宜订婚、嫁娶
二月十六(4月3日):宜订婚、嫁娶
二月二十三(4月10日):宜嫁娶
以上可作为求婚或订婚的替代/备选日。
实操小贴士
若当天求婚:尽量选择上午或傍晚时段,避开扫墓出行高峰;场地以安静私密为佳;流程简洁、真诚表达;准备小礼物与戒指,注意摄影留念。
若改在“宜订婚/嫁娶”的吉日:提前锁定餐厅/场地与双方父母时间,统一通知亲友;如需“订盟/纳采”仪式,可提前与长辈沟通流程与礼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