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嵩(1480—1567),字惟中,号介溪,江西分宜人。弘治十八年(1505)进士,历官至内阁首辅、礼部尚书等。以逢迎明世宗、专擅朝政、贪赃纳贿著称,被视为明代后期最具代表性的权奸之一,后世常将其列入“中国古代十大奸相”之列。
仕途与专权手段
善撰祭祀所用的“青词”,由此得宠于好道崇玄的世宗,时称“青词宰相”。
嘉靖二十三年(1544)升任首辅,随后长期把持中枢,借“西苑值庐”近侍之便,持续把持票拟与人事。
以子严世蕃、义子赵文华为爪牙,拉拢锦衣卫都指挥陆炳等,形成内外勾连的权力网络,操控朝政达十余年。
通过结党营私、堵塞言路、排斥异己,致使政风败坏、言路壅塞。
贪腐与典型案件
与其子严世蕃“控制吏部、兵部”,借选任与军务大肆卖官鬻爵、收受贿赂,权钱交易系统化、规模化。
借“蓝道行扶乩”之机,被徐阶顺势推动舆论转向,令世宗对严氏父子日渐生厌,权势由此动摇。
嘉靖四十一年(1562)后严嵩失势;四十四年(1565)父子被逮入狱,以“大逆不道”等罪判处斩刑,不久伏诛。
抄家见闻:据《天水冰山录》等载,所抄得财物数量惊人,仅黄金即有一万三千一百七十一两六钱五分,并有大量金器、金嵌珠宝器、古今名画等,足见其聚敛之巨。
影响与评价
专权期间,政治黑暗、边防松弛,严重削弱国家治理能力与军备建设,激起朝野强烈不满。
《明史》将其列为“明代六大奸臣”之一,史论多以“惟一意媚上,窃权罔利”概括其行径,成为后世警示权奸误国的典型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