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地区把正月初三视为“送年”“小年朝”。在这天清晨,不少家庭会燃放鞭炮送年,寓意送走旧岁、祈愿新岁平安顺遂。例如在湖北孝感,有“正月初三清晨燃放鞭炮送年”的习俗;古籍《清嘉录·小年朝》亦载有正月三日“扫尘、送穷”的做法,部分地区还保留“送年饭”“买水(谢水神)”等礼俗,鞭炮常与这些仪式相随,以示驱邪纳吉、开年红火。
与春节放鞭炮的总体传统
春节放鞭炮的根脉更早,通常认为起源于“驱邪避祟”的古老观念。典籍《荆楚岁时记》载:“正月一日,鸡鸣而起,先于庭前爆竹,以辟山臊恶鬼。”古人相信爆竹之声可惊走邪祟,后来逐渐演化为辞旧迎新、营造喜庆的年俗符号。鞭炮亦称“爆竹”“爆仗”“炮仗”,其由“烧竹发声”发展到以制“爆仗”,在唐宋时期尤为盛行,成为节庆娱乐与礼仪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常见传说故事
民间最流行的解释是“年兽”传说:远古有凶兽“年”,每逢岁末夜出伤人畜、毁庄稼;人们发现它惧怕红色、火光与响声,于是在门上悬挂红物、点旺火、敲锣打鼓并燃放爆竹,使其不敢近前。此后,贴红联、放鞭炮、守岁等年俗相沿不绝。另有古籍《神异经》所记“山臊”之说:山间有怪,会令人寒热,以竹着火中爆响可惊走之,故“爆竹”最初带有驱瘟辟邪之意。这些传说虽版本各异,但共同奠定了“以声辟邪、以红纳吉”的文化内核。
各地时间差异与现代提示
从时间上看,很多地方把“开门炮”集中在大年初一凌晨,寓意“开门大吉”;也有地区把放鞭炮的节点延至正月初三,与“送年”“小年朝”等礼俗结合。需要注意的是,燃放鞭炮可能带来人身伤害、火灾与空气污染,不少城市已对燃放时间、地点作出限制,或以电子鞭炮等替代方式营造年味,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