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黄历标注该日为宜订婚/订盟(亦宜纳采、会亲友等),但同时提示忌结婚,且有“亥不嫁娶不利新郎”的彭祖百忌。综合来看,作为“订婚”在民俗层面通常可行;若介意“亥日不嫁娶”的说法,可改日或仅行订盟、纳采等而不举行“嫁娶”仪式。当日为己亥日,属猪日冲蛇(癸巳),属蛇者宜避;当日煞西,西向动土、出行等宜慎。另为星期日,需提前与双方长辈、证婚人及酒店确认档期与流程安排。
当日吉时参考
当日吉时:丑时 1:00–3:00、辰时 7:00–9:00、午时 11:00–13:00、未时 13:00–15:00、戌时 19:00–21:00、亥时 21:00–23:00。
不宜时段:巳时 9:00–11:00(日破)及多处标注为“凶”的时段(如子、寅、卯、申、酉等)。如安排午宴,可将午时用于迎宾/仪式,未时敬茶/交换信物,戌时敬酒收尾,更为稳妥。
订婚讲究与流程要点
传统“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现代多简化为“订婚宴+交换信物(戒指/聘书)+确定婚期与分工”,核心在于双方家长见面、明确彩礼与嫁妆、确定婚礼时间表与预算框架。
礼数与准备:常见有聘礼/四色礼、订婚戒指、敬茶改口、合影留档;着装以红色/粉色系为宜;提前确认证婚人/主婚人、席位与流程单,避免当天临时调整。
法律与礼俗边界:订婚在当代并非结婚的法定必经程序,未订婚亦可依法登记结婚;涉及彩礼返还等纠纷,司法实践通常支持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登记但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致生活困难”等情形下酌情返还。签订简单的订婚/聘礼清单与收据,有助于事后明晰权责。
同日与备选日期参考
同日不同时段:若当天仅做“订盟/纳采”,可避开“嫁娶”相关忌讳;若坚持传统“嫁娶”同日进行,建议改日。
本月相近备选(均见黄历“宜订婚/订盟”):1月22日(腊月初四)、1月31日(腊月十三);如需“订婚+宴请”同日完成,可优先考虑这两个日期并再择吉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