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中国的传统节日。“三八”国际妇女节(全称联合国妇女权益和国际和平日)是一个现代国际性节日,日期为每年公历3月8日,旨在纪念和推动妇女在经济、政治、社会等领域争取平等、权利与发展。在中国,1949年12月由中央人民政务院通令全国,将3月8日定为妇女节。
三八节的起源与确立
1908年:美国纽约约15000名妇女游行,提出“面包与玫瑰”(经济保障与生活质量)等诉求,争取缩短工时、提高工资与选举权。
1909年3月8日:美国芝加哥纺织与服装业女工举行大规模罢工与示威,成为早期有组织的群众性妇女斗争之一。
1910年8月:在丹麦哥本哈根召开的国际社会主义者第二次妇女代表大会上,克拉拉·蔡特金倡议将每年3月8日定为世界妇女斗争日,获与会17国代表赞同。
1911年3月8日:历史上首次以“国际劳动妇女节”名义举行庆祝活动。
1917年:俄国妇女于2月23日(按儒略历,折合公历为3月8日)举行罢工,提出“面包与和平”,该日后来成为节日的关键历史节点之一。
1975年:联合国开始以3月8日庆祝国际妇女节;1977年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邀请各国根据本国传统选定一天为“联合国妇女权利和世界和平日”,国际上统一纪念日为3月8日。
在中国的纪念与法定化
1922年:中国开始纪念“三八”节。
1924年3月8日:在广州举行中国第一次公开、群众性的纪念活动,何香凝主持并发表演讲,号召争取妇女解放与社会变革。
1949年12月:中央人民政务院通令全国,定3月8日为妇女节。
关于古代“妇女节”的说法
中国传统社会并无与现代“三八”国际妇女节同旨的法定节日。但历史上在若干节日中,女性有相对突出的活动空间,常被今人称作“古代的妇女节”,如元宵节(女性可夜游观灯)、端午节(又称“女儿节”)、七夕节(“乞巧节”,祈求灵巧与爱情)、重阳节(又称“女儿节”,有迎女归宁、食花糕等习俗)。这些习俗反映了古代女性在特定时日的社会文化活动,并不等同于现代意义上的妇女权利节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