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农历一月)过后,随着太阳直射点持续向北移动,全国大部分地区的冷空气势力逐渐减弱,气温进入波动回升通道。但“不再冷”的具体时间因地域、年份气候差异显著,需结合节气、气象学标准及区域地理特征综合判断。
一、节气视角:立春为冬季结束标志
根据二十四节气规律,立春(通常在每年2月35日)是冬季正式结束的节点。正月过后(如2月上旬至中旬),全国大部分地区已进入立春之后的“六九”“七九”时段(“五九六九沿河看柳,七九河开”),理论上气温应从冬季的极寒状态逐步回升。但此时仍处于冬春交替期,气温波动较大,偶有冷空气影响,并非所有地区都能立即达到“不冷”的状态。

二、气象学标准:连续5天日均温≥10℃
气象学上,入春的判定需满足“连续5天日均气温≥10℃且保持稳定回升”。这一标准更能反映“不再冷”的实际体感:
华南地区(如福建、广东):2月中旬后寒潮减弱,最快2月底即可满足入春条件,率先结束寒冬;
长江流域(如上海、武汉、杭州):需等待3月中下旬,届时气温稳定回升至10℃以上,湿冷感逐渐消失;
华北及东北(如北京、哈尔滨):因积雪消融较晚,气温回升较慢,通常要到34月才能稳定达到10℃,部分高纬度地区(如哈尔滨)可能延迟至4月上旬仍有冰冻。
三、区域差异:南北跨度决定时间差
我国地域辽阔,由南至北“不再冷”的时间逐渐推迟:
南方地区(秦岭淮河以南):正月过后(2月)气温开始明显回升,3月前后体感转暖,部分地区(如广州、深圳)3月下旬即可穿短袖;
北方地区(秦岭淮河以北):正月过后气温仍在0℃左右波动,3月中旬后才逐渐摆脱寒冷,4月后才能享受持续的温暖天气。
四、注意事项:警惕“倒春寒”
即使进入正月过后,倒春寒仍是常见天气现象(如2025年2月江南地区出现的低温)。此时气温虽逐步回升,但冷空气仍可能突然来袭,导致气温骤降,因此需注意保暖,避免过早减少衣物。
综上,正月过后“不再冷”的时间需结合地域、年份气候判断,南方地区通常23月,北方地区34月,具体以当地气象部门的入春公告或实时气温监测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