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灶节是中国民间传统节日,核心节日时间为农历十二月二十三日或二十四日,俗称“过小年”,是祭祀灶神的重要仪式节点。
南北差异的形成
由于历史演变,祭灶节的具体日期存在明显的地域分化:

北方地区:多以农历十二月二十三日为祭灶日。这一习俗始于清朝中后期,当时帝王家为简化流程、节省开支,将祭天大典与祭灶合并于腊月二十三举行,北方百姓随之效仿,逐渐固定为该日期。
南方地区:多数保留农历十二月二十四日的传统。早在先秦时期,《礼记·月令》已有“孟夏祭灶”的记载,汉代民间开始在腊月祭灶,至宋代仍延续此俗,因此南方大部分地区未受北方宫廷习俗影响,仍坚持腊月二十四送灶。
特殊情况的补充
部分地区还存在更晚的祭灶日期:
民间素有“官三、民四、家五”的说法,即官府在腊月二十三、平民在二十四、水上人家(如渔民)则在二十五举行祭灶仪式。
山西境内,除榆社、文水、黎城、阳城等少数地方为腊月二十四外,其余绝大部分地区均以腊月二十三为祭灶日。
这些差异既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多样性,也反映了地域习俗的历史传承与变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