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日避讳:部分地区忌在农历六月(有“半月妻”之意)或农历七月(鬼月)完婚,以免不吉。
安床规矩:婚床需在吉日由“好命人”安置并摆吉祥物(如红枣、莲子、百合),安好后至新婚前夜,忌准新郎独睡,多由未成年男童陪睡;婚礼当天忌他人坐新床、忌新娘随意躺卧。
迎亲礼俗:新娘出门时,部分地区禁忌姑嫂相送;迎娶途中若与另一迎亲队“喜冲喜”,以互放鞭炮或交换花化解;新娘离家时多行“哭嫁”,寓意“哭发”。
花与服饰:婚礼多忌用易萎的“生花”,常用连招花、石榴寓意吉庆;新娘礼服、婚鞋忌有口袋,以免“带走娘家财气”。
二、婚礼当天
入门礼仪:新娘过门忌踏门槛,应跨过去;入男家时,翁姑(公婆)宜回避,以免相冲。
哭礼与情绪:离娘家时可“哭发”,但进入夫家后忌落泪,以免不祥。
鞋履与动作:新娘忌穿旧鞋,忌踏到新郎鞋(有“羞夫”之意)。
花轿与车队:迎亲遇“喜冲喜”,传统以放鞭炮或交换花化解,现代多以互相致意替代。
送亲与观礼:部分地区禁忌孕妇与带孝者观礼或触碰新人及新房物品;亦有地区忌生肖虎者观礼。
三、婚礼后与回门
回门时限:婚后第三天“回门”(归宁),须在日落前离开娘家,忌夫妻当天留宿;若因故不回,夫妻应分开睡以避忌。
新婚四个月:多忌新娘在外过夜,忌参加他人婚丧喜庆,以免“冲喜”。
喜饼与礼俗:部分地区新娘忌吃喜饼(分送喜气之用);礼堂或新房多忌用会凋谢的鲜花,以保长久吉庆。
四、现代文明与法律底线
各地正推进移风易俗,对低俗婚闹明确禁止,例如:强制脱衣、捆绑、套锁链;强行亲吻、搂抱或猥亵伴娘/新娘;在新人身上涂抹、撒泼异物;强迫进行有辱人格的不雅表演; *** 、悬挂违背公序良俗的条幅;剪辑传播低俗婚闹视频造成严重影响等。上述行为可能被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建议以文明、节俭、庄重为原则,尊重公序良俗与法律法规。
五、地域差异与理性看待
上述禁忌多源自传统礼俗与地方习惯,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也有不少已被现代婚礼简化或扬弃。筹办婚礼时,可结合双方家庭习俗与个人意愿,以尊重、体面、安全为先,量力而行,重在祝福与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