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是指人体组织器官因疾病、工伤、交通事故、意外受伤等原因造成结构破坏、功能障碍,或对医疗、护理产生依赖,进而影响身体活动能力、生活自理能力及社会参与的损害状态。它是身体损伤的严重程度体现,也是计算赔偿、确定权益的关键依据。
伤残等级分类体系
我国伤残等级主要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等标准划分,常见体系如下:

1. 劳动能力鉴定等级(工伤专用):分为10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一级指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如植物人);十级指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如手指骨折力减弱)。
2.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等级(通用):同样分为10级,一级致残率100%(如重度智能减退、截瘫),十级致残率10%(如肋骨骨折6根以上)。鉴定时需综合考虑组织器官破坏、功能障碍、医疗依赖及社会交往影响。
伤残等级的主要鉴定标准
1.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适用于所有人身损害案件(交通事故、意外受伤等),以“损伤治疗后果或结局”为核心,客观评价组织器官缺失、功能障碍程度,是全国认可的权威标准。
2.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仅适用于工伤场景,侧重“工作能力丧失”,将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级,同时配套生活自理障碍(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
伤残等级评定的关键流程
1. 准备材料:需提供身份证、病历(含诊断证明、手术记录、CT/MRI片)、事故认定书(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2. 提出申请:向用人单位(工伤)、法院(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或社保机构提交《伤残等级评定申请表》。
3. 机构鉴定:鉴定机构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检查(如肢体功能测试、神经反射检查),结合材料综合判断。
4. 出具报告:一般30日内出具《伤残等级鉴定意见书》,明确伤残等级及依据。
伤残等级的核心判断依据
鉴定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如骨折愈合情况、器官切除范围(如脾切除)、脊柱畸形程度;
功能障碍:如肢体瘫(肌力等级)、视力障碍(矫正视力)、听力损失(纯音气导听阈均值);
医疗依赖:是否需要长期服药、护理(如糖尿病需胰岛素治疗、截瘫需轮椅);
社会交往与心理影响:如社交困难(如面部瘢痕导致自卑)、心理障碍(如创伤后应激障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