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教师节的正式确立是在1985年,具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决议确定,当年9月10日成为新中国的之一个教师节。
设立背景与推动过程
20世纪80年代,随着拨乱反正的推进,教师的社会地位逐渐受到重视,但尊师重教尚未形成广泛的社会风尚,教师群体的权益保障仍需加强。1981年,中国民主促进会的17位政协委员联名提交提案,建议设立独立的教师节,以提升教师职业尊严;1984年,教育部党组和全国教育工会分党组联合向中央提出《关于恢复“教师节”的请示报告》,建议以马克思诞辰日(5月5日)为教师节;1985年1月,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议案,最终确定每年9月10日为教师节。
选择9月10日的原因
定在9月10日主要基于两方面考量:一是全国大、中、小学新学期刚开始,学校呈现新气象,新生入学即开展尊师重教活动,有利于营造“教师教好、学生学好”的良好氛围;二是9月份全国性节日较少,便于集中组织庆祝活动、突出宣传报道,推动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风尚。
历史意义
教师节的确立,标志着教师职业在我国受到全社会的正式认可与尊重,成为弘扬尊师重教传统的重要载体。此后,每年的教师节都会通过评选优秀教师、表彰教育贡献、改善教师待遇等活动,进一步提升教师的社会地位和职业荣誉感。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天海易学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