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贪婪残暴的狼(本义)
“贪狼”的本义源于狼的生物特性——贪婪、凶狠。古籍中多有将狼比作贪婪者的记载,如《史记·项羽本纪》中“猛如虎,狠如羊,贪如狼”的经典比喻,用“狼”直接指代贪婪残暴的本性;元代耶律楚材《扈从冬狩》诗“壮士弯弓殒奇兽,更驱虎豹逐贪狼”,清代黄六鸿《福惠全书·钱谷·催徵》“牢罢犬以饱贪狼”等句,均以“贪狼”喻指贪婪无度的掠夺者(如暴君、贪官或侵略者)。这种用法强调其“贪得无厌、凶狠残暴”的特质,是“贪狼”最原始的语义来源。
2. 犹贪狠(引申义)
由狼的特性引申而来,形容人的性格或行为贪婪、狠毒。《淮南子·要略》提到“秦国之俗,贪狼强力”,用“贪狼”概括秦国民众贪功求利、崇尚武力的习俗;《后汉书·蔡邕传》“贪狼之人,蚕食百姓,若蝗食禾稼而扰万民”,则直接批判贪婪残害百姓的官员。此义侧重“贪心不足、手段狠辣”的行为特征,是“贪狼”在本义基础上的语义延伸。
3. 北斗之一星(星名,核心含义)
“贪狼”是中国古代天文学与民间信仰结合的重要星名,特指北斗七星的之一颗星(又称“天枢”)。早期先秦时期,它被称为“天枢”,是古人观测时间、辨别方向的关键星象;汉代以后,随着谶纬学说兴起,“贪狼星”逐渐被赋予神秘色彩,被视为“战争、祸福”的预兆——若星光明亮稳定,则预示天下太平;若发红或黯淡,则被认为将有战乱或灾祸。道教吸收这一概念,将其纳入“北斗星君”体系,尊为“贪狼太星君”,掌管人间武运、祸福寿数(如民间认为其为“战神”,能护佑家国平安)。
4. 借指天狼星(易混淆义项)
需与“北斗之一星”的贪狼星严格区分,天狼星是井宿中的一颗星(冬季夜空最亮的恒星),古代常用来代指外族侵略(如《楚辞·九歌·东君》“举长矢兮射天狼”,屈原以“天狼”喻指侵犯楚国的强敌)。部分文献中“贪狼”会被用来借指天狼星,但此义并非北斗之一星的“贪狼星”,需根据语境辨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