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请柬是新人向亲友传递喜讯的正式文书,其称谓的规范性直接影响礼仪的表达。核心原则是:被邀请者的姓名必须使用全称(包括姓氏与名字),禁止使用小名、昵称或姓名缩写。这一要求源于传统礼仪对“尊重”的强调,正式场合下,全名能体现对被邀请者的重视,避免因昵称或缩写产生不敬或歧义。
不同身份的具体称谓写法
1. 长辈专用
若邀请姑姑、阿姨等长辈,需注意:
若父母仍在世,用“姓名+全家福”(如“李华全家福”),表示这是父母代为邀请的平辈关系;
若父母不在世,需用“称谓+姓名+钧啟”(如“姑父大人 李华 钧啟”“姨母大人 张丽 钧啟”),以体现长辈的尊贵。
2. 平辈(夫妻双方)
若对方已有子女,直接写“姓名+全家福”(如“王强、李娜全家福”);
若未育有子女,可写“姓名+贤伉俪+钧啟/台啟”(如“张伟、刘芳贤伉俪 钧啟”),既正式又体现亲密。
3. 领导/同事
领导(单身):用“姓+称谓+名+先生/ *** +钧啟”(如“黄正德 主任 大啟”“王丽 经理 芳啟”);
领导(已婚):用“姓名+称谓+全家福”(如“赵建国 总经理 全家福”);
同事(未婚):女生用“姓名+ *** 芳啟”(如“陈晓芳 *** 芳啟”),男生用“姓名+先生台啟/大啟”(如“李阳 先生 台啟”)。
特殊情况处理
若邀请单身朋友,直接写全名即可(如“刘洋 先生 台啟”);
若邀请一家人,需明确标注“全家福”或“阖府统请”,避免遗漏。
通过严格遵循上述规范,既能展现新人的诚意,也能让亲友感受到婚礼的庄重与正式。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天海易学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