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阴阳合历)的核心矛盾是朔望月(29.5306天/月)与回归年(365.2422天/年)的时间差——12个朔望月仅约354天,比回归年短约11天。若不调整,农历月份会逐渐与季节脱节(如17年后春节可能从冬季移至夏季)。为解决这一问题,农历采用“19年7闰”的长期规则(19个回归年≈235个朔望月,总天数差仅约2小时),即在19年中插入7个闰月,使农历年平均长度接近回归年。
闰月的确定:依赖24节气的中气划分
农历月份需包含1个节气+1个中气(如正月有立春、雨水,二月有惊蛰、春分)。24节气按顺序排列,相邻节气与中气间隔约30.5天,而朔望月仅29.5天,因此中气会逐月推迟。当某个月份只有节气而无中气时,该月无法独立成月,需作为前一个月的“闰月”。
1966年闰三月的具体系数验证
1966年农历三月(丙午年)对应的公历时间为4月20日(农历三月初一)至5月19日(农历三月三十)。此期间仅包含立夏(5月5日,节气)1个节气,后续的小满(5月21日,中气)已进入下一个月(农历四月初一)。农历三月后形成了一个无中气的月份(5月20日至6月18日,公历),根据历法规则,该月被定为“闰三月”。
1966年闰三月的最终结果
1966年农历年因插入闰三月,共有13个月(农历正月到闰三月、四月到十二月),总天数约384天(大月30天、小月29天),比普通农历年多29天。这种调整使农历春季月份(如三月、四月)仍对应公历春季,保持了季节与月份的同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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