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旭(约685年—约759年),字伯高,一字季明,苏州吴县(今江苏苏州)人,唐代著名书法家,以狂草著称,被后世尊为“草圣”。曾官常熟县尉、金吾长史,性好酒,世称“张颠”;与李白、贺知章等并称“饮中八仙”,与怀素并称“颠张醉素”;又与贺知章、张若虚、包融合称“吴中四士”。其草书与李白诗歌、裴旻剑舞并称“三绝”。
生卒与籍贯异说
关于其生卒年与籍贯,文献有不同记载:一说生于垂拱元年(685年)或稍前,卒于乾元二年(759年);亦有资料记为生于约675年、卒于约750年;另有地方志称其生于658年、卒于747年。籍贯均记为苏州吴县(今江苏苏州)。上述差异源于史料版本与后世考证的不同,学界多以前两说为主,地方志记年多据本地文献传统。

仕途与交游
张旭早年入仕,释褐为常熟县尉,后官至金吾长史。其艺事名动当时,吴道子曾从其求教笔法;与李白、贺知章等交游,名列“饮中八仙”。其狂草为世所重,唐文宗诏以李白诗歌、裴旻剑舞、张旭草书为“三绝”,名望达于朝野。
书法风格与师承
张旭书法承张芝、“二王”(王羲之、王献之)一脉,以狂草成就最高,笔势纵横、变化莫测,然“看似狂放,章法严谨”。其创作强调“师法自然”,从“公主与担夫争道”悟布白构体,自“闻鼓吹”得笔法节奏,观公孙大娘舞西河剑器而得神韵;同时深研笔法,得褚遂良“中锋”古法之妙,形成“狂而不逾矩”的艺术特征。
传世作品与真伪
传世名迹以草书为主:《古诗四帖》(纸本,五色笺,40行,纵28.8厘米、横192.3厘米,前两首为庾信《步虚词》,后两首为谢灵运《王子晋赞》《岩下一老公四五少年赞》,今藏辽宁省博物馆,为研究其狂草的重要墨迹);《肚痛帖》(北宋嘉祐三年(1058年)摹刻上石,真伪向有争议,历来多沿承张旭说);《郎官厅壁记》(亦作《郎官石柱记》,开元二十九年(741年)立,原石久佚,传世仅明代王世贞旧藏“宋拓孤本”,为传世最为可靠的张旭书作之一)。另有《草书心经》(无款,西安碑林存刻,真伪无确据)及《大槟堂法帖》《李清莲序》《疾痛帖》《自言帖》等传为张旭所书者。
影响与地位
张旭作为盛唐书法的代表人物,既继承传统又勇于创新,其狂草艺术将个人情感与天地万象融入笔墨,达到“纸上的舞蹈”之境,对后世影响深远。颜真卿曾两度辞官从其请教笔法,怀素、高闲等僧人承其草法,壮大狂草之势;苏轼、黄庭坚、董逌等宋人对其书法推崇备至,称其“颓然天放”“字字入古法”。其艺术成就不仅奠定唐代书法繁荣的基础,更成为中国书法史上“以狂继颠”的高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