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三月初三的“壮族三月三”(又称歌圩节、歌婆节、歌仙节)是壮族祭祀祖先、以歌会友、倚歌择偶的传统节日,2014年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编号Ⅹ-12),并于同年被广西壮族自治区确定为法定节假日(全区放假2天)。
历史渊源
源承中原“上巳节”:上古以农历三月上旬第一个巳日为“上巳”,汉代定为节日,魏晋后日期固定为三月初三,习俗以水边祓禊(洗濯祈福)、郊游踏青、临水宴饮、文人“曲水流觞”等为主,王羲之《兰亭集序》、杜甫《丽人行》皆有记述。该节日在中原渐式微后,其“春祭、祈福、踏青、社交”的文化内核在南方少数民族地区延续并转化。
与南方民族节俗融合:南方多民族将上巳的“生发、祈福、合会”意涵与本地社会生活结合,逐渐形成以歌会、祭祀、求偶为核心的“三月三”群落传统,成为多民族共享的区域性节庆体系。
壮族地方的民间传说
纪念刘三姐说:相传刘三姐为壮族“歌仙”,农历三月初三遭人暗害身亡,后人以对歌缅怀,渐成歌圩。
“浪花歌”与绣球定情说:南宋《岭外代答》载,上巳日青年男女聚会,以五色结为球、歌而抛之,名“飞駞”(即绣球),相悦则以球定情,成为三月三歌圩择偶的重要仪礼来源。
祭祀真武大帝(玄武)与“青精糯饭”:壮乡多于三月三祭祀真武、神农等,祈佑丰收;并以五色糯米饭(又称青精饭)祀祖、待客,寓安康兴旺。
上述传说与礼俗共同塑造了壮族三月三“以歌为媒、以祭为根、以食为礼”的文化结构。
主要习俗
祭祀祈福:设坛祭祖、抬神巡游、放河灯等,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
歌圩对歌:青年男女以歌传情,常见程序有“初恋歌—赠礼歌—别情歌—约会歌”,并以抛绣球、碰彩蛋互表情意。
民族体育:抢花炮(有“东方橄榄球”之称)、打扁担、跳竹竿舞、铜鼓表演等,展现力量与节律之美。
饮食民俗:蒸制五色糯米饭、做艾糍粑等,既祀祖亦待客,寓意吉祥、安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