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离婚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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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庭暴力的法律定性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将“实施家庭暴力”列为法定离婚情形,明确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家庭暴力离婚的核心流程

1. 起草离婚起诉状

起诉状需包含以下关键内容:

原被告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

诉讼请求:① 请求判决离婚;② 子女抚养问题(明确抚养权归属、抚养费金额及支付方式、探望时间及方式);③ 财产分割请求(如房产、车辆、存款等);

事实与理由:简要说明双方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情况,重点阐述家暴发生的具体经过(如时间、地点、施暴方式、伤害后果),并明确表达“因家暴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的离婚意愿。

2. 收集并固定关键证据

证据的充分性是认定家暴事实、支持离婚请求及主张损害赔偿的核心,需重点收集以下类型证据:

公安机关证明:① 报警回执(遭遇家暴后第一时间报警,要求警方出具,证明报警事实);② 询问笔录(详细记录家暴过程、施暴者陈述、受害者伤情等内容,需明确提及“家庭暴力”);③ 《家庭暴力告诫书》(情节较严重时,警方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训诫,证明家暴事实);

医疗机构诊疗记录:报警后或自行就医时,向医生明确说明“被家暴”受伤原因,妥善保存病历本、诊断证明(需注明伤情部位、程度)、检查报告(如CT、X光片)、缴费单据等原件,证明伤情与家暴的关联性;

视听资料:① 伤情照片/视频(拍摄受伤部位的特写及全景,尽量包含时间信息,如手机自带时间戳);② 现场照片/视频(拍摄家暴现场的打斗痕迹、毁坏物品等,还原事件场景);③ 施暴者自认材料(如事后发送的威胁、道歉短信、微信聊天记录,或亲笔书写的悔过书、保证书,需明确写明家暴事实);

证人证言:邻居、亲友、同事等目睹家暴过程的人员出具的书面证言(需注明证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或通过律师调查笔录、录音等方式固定的证人陈述。

3.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携带以下材料到法院立案:

起诉状2份(法院留存1份,被告1份);

证据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法院留存复印件,原件开庭时核对);

被告户籍所在地或双方居住1年以上住所地的法院均有管辖权(优先选择被告住所地法院)。

4. 法院审理流程

立案审查:法院受理后,通知原告缴纳诉讼费(离婚案件诉讼费一般按件收取,涉及财产分割的,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送达副本与开庭传票: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告知开庭时间及地点;

离婚调解: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法院会先组织双方调解,若调解和好,出具民事调解书;若调解离婚,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出具调解书;若调解不成,进入开庭审理;

开庭判决:开庭时,双方可委托代理人出庭。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及陈述,认定家暴事实是否存在。若认定家暴,且调解无效,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并支持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若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不同意且无明显家暴证据,法院可能判决不准离婚(需在判决生效后分居满1年再起诉)。

三、家庭暴力离婚的关键注意事项

安全优先:遭遇家暴时,务必第一时间远离危险环境,寻求邻居、物业或警方的帮助,避免激怒施暴者;

及时报警与就医:报警是获取关键证据的重要途径,就医记录能证明伤情及与家暴的关联性,两者缺一不可;

证据留存:所有证据(尤其是电子证据)需做好备份(如云端存储),书面材料原件务必妥善保管,防止灭失或被篡改;

专业帮助:可联系当地妇联(12338)、村(居)法律顾问或拨打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获取法律咨询、证据收集指导及庇护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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