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使用英文字母或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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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市场主体登记相关规定,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商号)可使用英文字母或阿拉伯数字,但需满足特定条件:

英文字母:需为企业已注册的商标,且经商标注册人同意(若与商标注册人存在投资关联关系);不得有损国家、公共利益,不得违反社会公序良俗或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

阿拉伯数字:需连续使用且不超过5位(有特殊理由需报市局批准);不得使用部队番号、公共服务电话号码(公共服务电话机构同意的除外);不得与外国企业完整英文字号相同(外商投资企业除外)。

宜使用英文字母或数字

2. 英语写作中的数字表达

小数字(110):通常用英文字母拼写(如“two books”“five apples”),尤其在修饰名词时更符合规范。

大数字(≥10):一般用阿拉伯数字(如“12 students”“200 pages”);若数字用英文拼写后超过两个词(如“twentythree”视为一个词、“two hundred and sixty”视为三个词),则用阿拉伯数字(避免句子中出现过多单词)。

句首数字:必须用英文字母拼写(如“Twenty people attended the meeting”而非“20 people attended the meeting”)。

特殊场景:日期、百分比、带单位的数字(如“3 kg”“5 meters”)、科技文章中的频繁数字(如“4.3 litres”“153 kilowatts”)通常用阿拉伯数字;近似值、不定数量用英文字母(如“about five miles”“at least ten yards”)。

3. 编程与代码编写

编程中变量名、函数名、类名等标识符需用英文字母(AZ、az)、数字(09)和下划线(_)组合,且不能以数字开头。英文字母的核心用途包括:

命名规范:变量名(如`userAge`)、函数名(如`calculateSum`)、类名(如`Student`)等需用英文字母表示,以提高代码可读性(如`userName`比`a1`更易理解)。

特定含义:部分英文字母代表特定数据类型或功能(如`i`、`j`常用于循环计数器,`x`、`y`常用于坐标轴变量,`str`表示字符串类型)。

4. 日常输入与格式规范

英文内容:撰写英文邮件、网址(如“www.”)、邮箱地址(如“”)时,需用半角英文字母(避免全角字母导致格式错误,如“Www.example.com”无法访问)。

数字内容:记录电话号码(如“”)、身份证号(如“1011234”)、Excel数值计算(如“=SUM(1,2,3)”)时,用半角阿拉伯数字(方便数据处理和查看,全角数字会占用更多空间或导致计算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