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含义差异:立春是二十四节气之首,以“立”为“开始”之意,标志着天文意义上春季的正式开启,是四季循环的起点;春分是春季的第四个节气,“分”指“平分”,既表示昼夜平分(太阳直射赤道,全球昼夜等长),也表示春季过半(平分春季90天)。
2. 时间不同:立春固定在每年公历2月3日至5日之间,太阳到达黄经315°时;春分通常在每年公历3月19日至22日之间,太阳到达黄经0°(春分点)时。
3. 气候特征:立春时节,气温、日照、降雨开始逐步回升,但我国大部分地区仍处于乍暖还寒的冬季尾声,冷空气仍频繁活动;春分时,气温普遍升高,除青藏高原、东北、西北等少数地区外,我国大部分地区已进入明媚的春天,杨柳青青、莺长,越冬作物进入快速生长阶段。

4. 习俗侧重:立春的传统习俗围绕“迎春”与“祈福”展开,主要有迎春(官员率队到东郊迎接春神)、打春(鞭打泥塑春牛以催耕)、咬春(吃春饼、春卷或萝卜,象征迎接新春)等;春分的习俗则更注重“平衡”与“农事准备”,主要有春祭(祭祀祖先与土地神)、竖蛋(利用昼夜平分的平衡原理娱乐)、(祈求风调雨顺)等。
打春是立春的俗称
打春并非独立的节气,而是立春节气的标志性习俗活动。因立春是二十四节气之首,象征万物起始、春回大地,旧时民间通过“鞭打春牛”的仪式(用泥土或纸糊制作春牛,立春日用红绿鞭抽打,象征催促春耕开始)来迎接立春,故将立春俗称为“打春”。这一习俗起源于周代,历经汉、唐、宋、明、清等朝代,至今仍在部分地区保留,成为立春文化的重要载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