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应公历:2026年3月14日(星期六),农历正月二十六。当日黄历宜:开业、立券、交易、挂匾、祭祀、祈福、开光、入宅、搬家、安床、拆卸、动土、上梁、收养;未标注“纳采/提亲”或“订婚/订盟”。民俗上,正月廿六在部分地区被视为“观音开库”的祈福日,偏向求财纳福的吉日属性。
是否适合提亲
若按“黄历有‘纳采/提亲’为宜”的口径,正月二十六并非典型提亲吉日;更适合安排开业、交易、入宅等事务。若按“避开冲煞、以和为贵”的民俗口径,正月廿六祈福求财、忌争吵,作为见面沟通并无不妥,但建议优先选择黄历明确标注“纳采/提亲”的日子,如:正月十二(2月28日)、正月十四(3月2日)、正月十五(3月3日)、正月十七(3月5日)、正月二十(3月8日)、正月廿五(3月13日)。专门的“提亲吉日”清单中亦未出现正月二十六,进一步说明其并非主流提亲优选日。
提亲与订婚的区别
概念不同:提亲是男方(或双方)向女方提出结亲意向,属“议婚”的初始环节,传统对应“六礼”的纳采(并常包含问名、纳吉等步骤);订婚是双方明确婚约、交换庚帖/聘礼,传统对应“六礼”的纳吉/纳徵,现代多称“文定/定亲”。
礼俗内容:提亲多为上门表达意向、初步沟通;订婚通常会有送聘金/聘礼、交换庚帖、确定婚期等仪式,部分地区还会以分发喜饼等方式对外告知婚事已定。
法律效力:两者均属民间婚俗,不构成法律上的婚姻成立;依法确立婚姻关系以办理结婚登记(领证)为准。
实操建议
若必须在正月二十六见面沟通:可照常会面,但更宜定位为“相亲/议婚沟通”,并把正式的“提亲(纳采)”或“订婚”改到黄历明确标注的吉日(如上文所列)。
择日要点:优先选有“纳采/提亲/订婚”为宜的日子;尽量避开双方生肖冲日;结合两家行程、长辈时间与场地档期综合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