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与依据
按民俗择日的常见禁忌,农历三月二十四通常被视为不吉:该日落在辰月(三月),而“月忌日”中有“初五、十四、二十三”不可用;同时传统亦忌“十七日不可下葬”。这一天一般不建议用于出殡或安葬。若必须当天办理,宜仅做简单移柩或暂厝,择改日行安葬大礼。
若当天必须办理的最低风险控制
仅行“移柩/暂厝”,不行“安葬/立碑”等大事;待改日良辰再行安葬。
避开与直系生肖相冲的时段与人员参与关键环节;全程尽量从简,避免喧哗与冲突场面。
提前与殡仪馆/公墓沟通,确认当天是否允许仅做移柩、暂厝,以及改期办理安葬的手续与时间窗口。
更稳妥的替代日期
可优先考虑以下在2026年3月已被多方黄历标注为适宜“出殡/安葬”的日子(更利于安葬大礼):
3月4日(农历正月十六):宜入殓、移柩、安葬、启钻
3月5日(农历正月十七):宜入殓、移柩、破土、安葬、修坟、立碑
3月6日(农历正月十八):宜入殓、移柩、安葬
3月10日(农历正月廿二):宜入殓、移柩、启钻、安葬、立碑
3月11日(农历正月廿三):宜入殓、移柩、安葬
3月17日(农历正月廿九):宜入殓、安葬
3月18日(农历正月三十):宜除服、成服、启钻、安葬、移柩
3月23日(农历二月初五):宜安葬
3月25日(农历二月初七):宜安葬、移柩、动土、破土、立碑
3月29日(农历二月十一):宜入殓、安葬、破土
以上日期与宜忌来自当年通行黄历条目,便于直接选用或微调至相邻吉时。
实操提醒
择日需结合逝者生肖/生辰、安葬方位(坐山)与家属生肖,必要时请专业择日师复核,避免与“冲山日、重丧日、岁破日”等相犯。
安葬大礼以“入土为安”为宜,现实操作中多在12–72小时内完成;若因客观原因需延后,应先移柩至合适场所暂厝,择吉再行安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