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婿(亦称入赘、上门女婿、招赘)指男方到女方家庭落户并缔结婚姻的一种形式,在黄历与婚俗术语中常与“嫁娶”同列,作为婚礼吉日的宜忌事项之一。现代法律上并无“纳婿”这一独立登记类别,登记为“结婚”,仅是居住与家庭角色安排不同。
历史渊源与民族习俗
在中国传统婚俗中,纳婿多见于女方无兄弟、需承嗣或照料父母的家庭,男方“上门”成亲。一些地区旧俗曾有入赘改姓等做法,新中国成立后已明显弱化,更强调男女平等与自愿协商。

多民族存在类似习俗:如裕固族长期实行“招赘女婿婚”,新中国成立后相关旧习淡化;在广西、云南驮娘江流域的壮族中流行“欧贵”(意为“娶女婿”),通常由女方操办婚事、男从女居,体现独特的家庭结构与性别角色安排。
现代流程与礼仪要点
现代纳婿的婚礼流程与嫁娶大体相似,通常包括接亲与仪式两大环节;区别主要体现在:
接亲安排:多由女方安排婚车到男方家接新郎,或新郎前一晚入住女方家,婚礼当日从女方家出发;
仪式表述:主持词与角色称谓会随“男到女家”作相应调整,但整体礼仪框架一致。彩礼方面,各地习俗差异较大,可能由男方少量给、女方给,或双方均不给,以双方协商为准。
与嫁娶的主要差异与适用情形
居住模式:纳婿多为男到女家共同生活;也可视家庭协商选择独立居所或其他安排。
家庭角色:礼仪与家务分工更强调平等协商,传统“改姓”等做法已非必要。
适用场景:常见于独生女家庭、需要就近照料父母、或双方职业与地域安排更适合男方上门等情况。
社会观念:随着男女平等观念普及,纳婿与嫁娶的界限进一步淡化,更多新人选择“两头婚”等更注重平等与实用的婚姻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