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节是哪一年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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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师节的设立经历了多个阶段的演变,最终于1985年正式确立为每年的9月10日。

早期民间与官方尝试

1931年,教育家邰爽秋、程其保等联络京、沪教育界人士,在南京中央大学集会,发表“改善教师待遇,保障教师工作,增进教师修养”的宣言,议定6月6日为“双六节”教师节。这一提议虽未得到当时的正式承认,但在国内多地引发了教师群体的自发纪念活动。

1939年,为强化对教育的控制,将孔子诞辰日(农历八月二十七)定为教师节,并颁发《教师节纪念暂行办法》,试图通过传统仪式规范教师群体。但由于当时处于抗日战争时期,山河破碎,这一节日未能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推行。

新中国成立后的调整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曾恢复6月6日为教师节,允许各地自行组织庆祝活动。1951年,教育部与全国教育工会联合决定,将“五一国际劳动节”同时作为教师节。但由于劳动节本身的综合性,这一调整未能突出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加上后续“左”倾思想的影响,教师节逐渐流于形式,实际影响力下降。

1985年正式确立9月10日教师节

20世纪8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教师群体的社会地位与待遇问题再次引发社会关注。1981年3月,全国政协五届四次会议上,中国民主促进会的17位政协委员联名提交提案,建议设立独立的教师节,强调“教师担负着培养四化建设人才的重任,应当享有崇高社会地位”。

1982年至1984年间,教育部、全国教育工会等部门多次提交请示报告,就教师节日期提出建议(如5月5日马克思诞辰日)。1984年12月,教育部党组与全国教育工会分党组联合向中央提交《关于建立“教师节”的报告》,明确提出“将每年9月10日定为教师节”。报告指出,9月是全国大中小学新学年开始的季节,新生入学即开展尊师活动,既能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又能为教师教好、学生学好创造有利条件。

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关于建立教师节的议案,正式确定每年9月10日为中国教师节。同年9月10日,全国各地举行隆重的庆祝大会,国家主席李先念发出《致全国教师的信》,勉励教师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作出更大贡献。这一日期的确定,标志着中国教师节成为法定节日,开启了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新纪元。

教师节的意义

中国教师节的设立,是对教师职业价值的充分肯定,旨在弘扬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与待遇,激励广大教师投身教育事业。多年来,教师节已成为中国弘扬教育文化、促进师生情感交流的重要载体,推动了全社会对教育事业的关注与支持。

教师节是哪一年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