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又称离婚熟虑期,是指夫妻双方自愿协议离婚时,婚姻登记机关在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后,强制要求双方暂时搁置离婚纠纷、冷静思考的法定期间。其本质是通过设置缓冲期,引导当事人理性审视婚姻状况,避免因冲动、赌气等原因作出草率离婚决定。
我国离婚冷静期的法律依据与程序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离婚冷静期的具体程序为:
1. 申请与受理: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提交书面离婚协议(载明自愿离婚意思表示及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及相关证件材料;婚姻登记机关初审无误后,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2. 冷静期(30日):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受理回执单》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双方均未撤回,冷静期届满后进入下一环节。
3. 申请发证(30日):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需亲自到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关系继续存续。
离婚冷静期的适用范围与例外情形
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协议离婚(即双方自愿离婚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情形)。对于存在家暴、虐待、遗弃、出轨等违法情形导致婚姻破裂的,当事人可通过诉讼离婚解决——诉讼离婚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准予离婚,无需适用冷静期规定(若法院认定存在严重家暴等情形,会及时判决离婚,避免受害人遭受进一步伤害)。
离婚冷静期的主要功能与意义
设置离婚冷静期的核心目标是减少冲动型离婚,维护婚姻家庭稳定。近年来,“闪婚”“闪离”现象增多,部分夫妻因琐事争吵后一时冲动离婚,事后往往后悔。冷静期通过强制缓冲,让双方有机会情绪调整、婚姻救治(如通过亲友沟通、心理咨询等方式修复关系),同时促使双方慎重考虑离婚对子女、家庭的影响(如子女成长环境的稳定性、财产分割的合理性),避免因草率离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冷静期也有助于协调婚姻当事人与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强化对弱势群体(如儿童、残疾人)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