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妆是给男方还是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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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妆不是男方给女方的,也不是女方给男方的,而是女方父母在女儿出嫁时赠与女儿,用于其带到夫家开始新家庭使用的财物。法律上通常视为对女方的赠与,归属以赠与时间与意思表示为核心判断标准。

法律判断规则

婚前赠与: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之前,女方父母给女方的嫁妆(含现金、首饰、车辆、家电、房产等),一般认定为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转化为共同财产。

婚后赠与:在双方登记结婚之后,若父母赠与时未明确“仅赠与女儿一人”,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若明确写明“仅赠与女儿”,则仍为女方个人财产。

夫妻财产约定:双方可依据《民法典》第1065条作书面约定(如分别财产制、部分共同等),对嫁妆归属作出与法定规则不同的安排。

嫁妆本质与法律定位:嫁妆并非法定法律概念,其性质通常认定为女方父母对女儿的财物赠与,归属以证据与约定为准。

常见情形速览

| 情形 | 归属判断 | 关键要点 |

|---|---|---|

| 登记前父母转至女方账户的现金(如50万元) | 一般为女方个人财产 | 属婚前赠与;离婚时原则上不支持全额返还,若与婚后财产混同或已消费,可能按来源与贡献适当处理 |

| 登记前娘家购车并登记在女方名下 | 一般为女方个人财产 | 以登记与赠与时间综合认定 |

| 登记后父母给现金或房车,未明确“仅赠与女方” | 通常为夫妻共同财产 | 有明确“仅赠与女方”时,属女方个人财产 |

| 房屋类嫁妆:婚前父母全款登记在女儿名下 | 房屋为女方个人财产 | 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通常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

| 房屋类嫁妆:婚后父母出资(部分或全部) | 未明确时多倾向共同财产;明确仅赠与女儿时为个人财产 | 出资比例、登记、用途等均会影响分割 |

| 私人物件(如戒指、项链) | 通常为女方个人财产 | 具有人身专属性,参照个人专用生活用品处理 |

实务建议

保留证据:保存赠与时间、来源、用途的凭证(转账记录、发票、聊天记录、书面约定等),必要时办理公证。

明确约定:对大额嫁妆,建议签署书面财产约定(按《民法典》第1065条),载明“仅赠与女方/用途/归属”,并共同签字。

规范登记:车辆、房屋等尽量登记在受赠人名下,与约定相互印证。

理性使用:大额嫁妆可单独设账或专户管理,避免与婚后共同收入混同,减少纠纷。

免责声明

以上为一般法律信息与常见裁判思路,非具体法律意见。个案受证据、地域裁判尺度与细节影响较大,涉及重大财产安排或纠纷,建议携材料咨询当地律师或司法机构。

嫁妆是给男方还是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