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萨满教教义与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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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满教是原始社会后期形成的原始多神信仰,以“万物有灵”“灵魂不灭”为基础,强调人与自然、神灵、祖先的连接,是北方诸多民族的古老精神传统。其教义与理念围绕“灵”“界”“崇拜”三大核心展开,渗透于生产、生活与文化之中。

一、万物有灵:世界的本质

萨满教认为,宇宙间一切事物皆有“灵魂”(或“灵性”)。人有数个灵魂(如赫哲人的“斡仁”<生命之魂>、“哈尼”<思想之魂>、“法加库”<转生之魂>;阿尔泰人的“腾”<生命>、“苏内”<思想>、“库特”<无生命物的灵>),它们决定人的生死、梦境与转生;自然万物(火、山川、树木、日月星辰、风雨雷电)及动物(熊、鹿等)也都有独立灵魂,能与人交互——神灵赐福、鬼魔布祸,自然现象(如干旱、疾病)皆因神灵意志所致。这种观念是萨满教对自然的原始认知,将人与万物置于平等地位。

简述萨满教教义与理念

二、三界结构:宇宙的空间秩序

萨满教将宇宙划分为上、中、下三界,形成清晰的垂直空间观:

上界(天堂):众神所居,分多层(如赫哲族认为最权威的神灵居最上层),是神灵的居所,主宰世间福祉;

中界(人间):人类与动植物生存的空间,是人类活动的核心场域;

下界(阴间):鬼魔与祖先灵魂所居,分多层(如祖灵、一般亡灵、大小鬼魂),是“恶”的来源,常给人间带来灾祸。

三界之间并非完全隔绝,萨满作为“通神者”,可通过舞蹈、击鼓、吟唱等方式改变意识状态,往返于三界,传递神灵旨意、安抚鬼魂,为族人消灾祈福。

三、灵魂观念:生命与死亡的连接

萨满教的灵魂观念是其教义的核心内核。人有三个灵魂:

生命之魂(斡仁):由生命之神赋予,与生命共始终,人死亡后永远离开躯体;

思想之魂(哈尼):主导清醒时的思想与梦境,死后不消失,需由萨满送往阴间,避免其在人间作祟;

转生之魂(法加库):由转生之神掌管,决定人死亡后的归宿——生前品行端正者转世为人,反之则投生动植物(如妇女不育、流产被认为是转生之魂缺失或被摄走)。

灵魂能“转移”:亡灵可依附于活人或物件(如家具、衣物),导致人生病或运气变差;动物(如熊)被视为祖先的化身,猎熊后需举行仪式(如敬烟、叩头、风葬),安抚其灵魂,祈求后续顺利。

四、自然崇拜:对自然的敬畏与依赖

萨满教起源于原始渔猎经济,自然是人类生存的基础,因此对其充满敬畏。主要崇拜对象包括:

火:视为“神圣洁净”的象征,能洗涤污秽、驱赶魔鬼、卜问休咎(如鄂伦春人称火神为“斡透巴如坎”,传说其为老太婆,得罪她会点不着火,禁用铁器捅火、往火里吐痰);

山:认为是祖先的居所或起源地,主宰禽兽的繁衍(如鄂伦春、鄂温克猎人认为“山神(白那恰)”豢养野兽,入山前需叩拜,禁绝喧哗,避免触犯);

日月星辰、风雨雷电:赋予人格化想象(如鄂伦春人春节叩拜太阳神“德勒钦”,农历正月十五/二十五叩拜月神“别亚”;认为雷鸣电闪是“雷公”“闪娘”所为,雷公捶砧击魔,闪娘配合照妖)。

这些崇拜体现了人类对自然的依赖与感恩,也将自然纳入“有灵”的体系,规范了人类的行为。

五、祖先崇拜:血缘与精神的纽带

祖先亡灵是萨满教神灵观念的核心。氏族认为祖先的灵魂不灭,会守护后代,也会因不满而作祟(如疾病、灾祸)。需通过祭祀(如满族的祭祖仪式、鄂伦春族的“吉雅其”崇拜)安抚祖先,祈求其庇佑。祖先崇拜强化了氏族的凝聚力,将个体与家族、氏族连接,成为“身份认同”的重要来源。

六、萨满的角色:人神的中介

萨满是萨满教的关键角色,被视为“神的使者”“族的守护者”。其职责包括:

通神:通过“跳神”(舞蹈、击鼓、吟唱)进入“癫狂状态”,与神灵沟通,传达神灵旨意;

驱邪:为族人消除疾病、灾祸(如驱赶恶灵、化解冤魂);

主持仪式:组织祭祀活动(如祭天、祭山、祭祖),维护氏族的信仰传统。

萨满不脱离生产劳动,仅在需要时履行职责,享有较高威望,但其能力被认为是“与生俱来”或“被神灵选中”(如患病后成为萨满、家族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