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并非必须回娘家,但传统上鼓励女儿归宁
端午节的核心习俗之一是“归宁”(即出嫁女儿回娘家),古代女儿出嫁后长住夫家,难得与父母团聚,端午节便成为固定的省亲节日,民间甚至将端午节称为“女儿节”。例如,湖北秭归有“端午比年大,姑娘回娘家”的民谚,已婚女子要带着丈夫、孩子回娘家拜见父母,娘家会准备丰盛的酒菜和礼物,甚至举办篝火晚会庆祝;北京、河南、陕西、安徽等多地也有此习俗,女儿回娘家被视为亲情维系的重要方式。部分地区也存在忌讳,如山东一带受传统观念影响,认为女儿回娘家会将“外气”带入,影响娘家运势,但此类说法多为旧时地域习俗,并非普遍要求。
端午节回娘家的常见忌讳
1. 避免食用娘家粽子:部分地区有“吃了娘家的端午粽,全家死得都不剩”的说法,认为粽子的“粽”与“宗”同音,祭拜祖先的粽子不宜由出嫁女儿食用,否则会对娘家宗族运势造成不利影响。这种说法虽无科学依据,但仍是部分地区的传统禁忌。
2. 禁止夫妻同房:古人将五月视为“毒月”,端午节为“九毒日”之首,认为此时天地气场不正,夫妻同房会“中邪毒伤身体”,因此要求女儿回娘家后与丈夫分开居住,待五月初六再返回夫家。
3. 礼物需带双数:传统礼仪中,双数代表吉利,女儿回娘家的礼物(如粽子、酒、肉、夏衣、扇子等)需为双数,避免单数带来的“孤寡”寓意。
4. 部分地区节前回娘家的限制:如山东一带,女儿需在端午节前回娘家,不宜在节日当天留宿,认为这样可以避免将“邪气”带入娘家。
你可能想看: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天海易学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